在第四届中非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提出了推动中非合作的 8项新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强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合作,"倡议建立中非应对气候变化伙伴关系"。这表明中国重视非洲国家对气候变化的关切,同时拓展了中非合作的新领域。在 2009年12月7日至19日举行的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与非洲国家进行了有效的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为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
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与非洲国家合作的成效主要有三点:
1、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近代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总量的 80%。中国与77国集团要求富国到2020年将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削减 40%,发展中国家则自愿约束减排。但是,哥本哈根会议开幕不久,发达国家试图抛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提出有利于他们自己的"丹麦草案",遭到了中国和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抵制,中国其他三个新兴大国(巴西、印度和南非)共同发表声明,反对"丹麦草案"。 77国集团轮值主席、苏丹驻联合国副代表迪·阿平表示:"该文本掠夺了发展在中国家公正、公平分享大气资源的权利"。
2、坚持发达国家要向发展中国家偿还"气候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是历史责任所决定的,是还债。中国与 77国集团敦促发达国家每年拨出GDP的1%(大约3000多亿美元)用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但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一些西方国家竭力否认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历史责任,不愿拿出资金弥补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所受的损失,这遭到中国和非洲等方面的批评,正如中国总理温家宝指出的:"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是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马里的谈判代表科纳提( Mama Konaté)"发达国家必须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进行强制减排、偿还它们欠下的'气候债 '"。
3、《哥本哈根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哥本哈根协议是本次气候变化大会的主要成果,也是以中国为的发展中国家集团与发达国家在讨价还价基础达成的会议文件。该协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从 2010年到2012年每年100亿美元,2020年后每年提供 1000亿美元。当然,离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非洲国家和其他最容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要求更大幅度的减排,以便在本世纪内将全球升温控制在 1.5度以内。
中非双方在气候领域的合作是有坚实基础的。首先,中国与非洲都属于发展中国家。中国虽然是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大国,但是中国有 13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刚超过3000美元,还有1. 5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非洲更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其次,双方都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强烈愿望。中国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战略任务。非洲作为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地区,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有更强烈的要求, 2009年7月非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了环境会议,通过了《内罗毕宣言》。第三,双方已有合作的规划。在第四届中非合作论坛上,双方对未来三年的合作进行了规划,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宣布:中非"不定期举行高官磋商,在卫星气象监测、新能源开发利用、沙漠化防治、城市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强合作。中方决定为非洲援建太阳能、沼气、小水电等 100个清洁能源项目。"
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表现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形象。中国不仅与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而且主动减排,并且与世界其他方面进行合作,维护全人类的利益。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 1990至2005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6%。哥本哈根会议开幕前两周,中国提出了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单位 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减缓行动目标。此次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上, 《哥本哈根协议》的产生,也与中国建设性的作用分不开。
(作者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西亚非洲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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