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行业正在强劲增长,但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35岁的顾轶宁在朋友圈里是小有名气的音乐发烧友。他把收藏的2000多张CD唱片和500多盘音乐卡带当做自己最宝贵的财产。不过他16岁的表弟杨宇川对此根本不以为然。
“难道你不听ipod吗?”男孩问顾轶宁,语气带着嘲弄。在他看来,在书房里用一整面墙的书架来陈列那么多不值钱的“老古董”的做法一点也不酷。
“你总得跟上时代吧!你能上网,你有ipod, mp3, mp4,最不济你还有手机。现在谁还听磁带和CD啊?”杨宇川告诉《中国与非洲》,在他认识的同龄人中,没有一个人还生活在他表哥顾轶宁的时代。
和数以亿计的中国人一样,杨宇川生活在网络音乐时代。
令人鼓舞的数据
但究竟什么是网络音乐?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在统计中将其界定为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音乐作品。具体而言,它既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电脑终端下载或播放的在线音乐,也包括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在手机终端下载或播放的无线音乐。
据CNNIC数据,2007年至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总数从1.82亿增加到3.62亿(见表1)。截至2010年12月,网络音乐用户占全国4.57亿网民总数的75.29%。
表1
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
年份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用户数量(万人) |
18,200 |
24,900 |
32,074 |
36,218 |
同比增长 |
-- |
36.8% |
28.8% |
12.9% |
来源:CNNIC
迅速扩大的用户规模催生了可观的网络音乐市场。文化部3月初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以服务提供商(在该行业产业链中的特定名称为Service Provider,简称SP)总收入计算,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3亿元(3.51亿美元),其中在线音乐市场和无线音乐市场收入分别为2.8亿元(1526.7万美元)和20.2亿元(3.08亿美元)。
报告同时指出,2010年电信运营商(产业链中称为Telecommunication operator)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42.6亿美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5%。
这使网络音乐产业看上去相当诱人。然而事实上,音乐创作者和传统的唱片业却并不为此高兴。鉴于现行的产业链结构和利益分配格局,他们当中许多人对网络音乐时代的来临表示忧虑。
它怎么运作的?
尽管都属于网络音乐市场的一部分,但文化部年度报告的数据表明,与无线音乐市场收入相比,在线音乐市场的收益微乎其微。分析者指出,这是因为当前国内在线音乐多为免费,而收费的商业模式难以获得消费者认可。
“谷歌、百度都提供免费在线收听和下载服务。如果你嫌它们的音乐品质不够好,你还有很多‘发烧级’的专业网站可以选择,它们也都是免费的。”杨宇川表示,在线音乐最吸引人之处莫过于免费和海量选择。
在无线音乐领域,中国已经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简单而言,它是通过让手机用户购买彩铃服务(Coloring Ring Back Tone,简称CRBT)实现的。
在这一模式下,无线网络运营商,通常是电信运营商(Telecommunication operator)采取招标的形式,对竞标SP的接入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地将限定一定数量的SP接入当地彩铃业务。SP作为彩铃音乐的经销商,从无线增值业务内容提供商(产业链中称为Content Provider,简称CP)获得产品。而CP则负责从唱片公司即版权方获得授权,并按照SP的要求,将音乐制作成所需要的格式。(见表2)
表2
彩铃产业链
运营商审查并准许销售→ SP采购产品→ CP获取授权→唱片公司(版权方)
彩铃业务的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包月,根据各地标准不同为5-10元/月,运营商全得。二是一次性下载费用,最高为5元,这部分由运营商和SP按照15/85的比例分成。
卢建,华语音乐知名品牌海蝶集团(Ocean Butterflies International)董事长兼CEO在接受北京晨报采访时表示,无线音乐产业分给版权方的收益仅为5%,发行方则拿走了95%。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唱片业关于原创音乐未来命运的担忧不无道理。文化部年度报告强调,在线音乐的侵权盗版和无线音乐行业分配失衡构成了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的重要挑战。
对此,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采取行动。2010年12月,文化部关闭了500多家违规网络音乐网站,其中237家未依法办理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的播放、试听和下载等服务,一些网站则提供盗版网络音乐产品。
截至2011年3月,文化部责令相关网站清理删除了100首涉嫌盗版的网络音乐产品,并将继续展开对另外200首相同性质作品的处理。
如何保持原创音乐在网络音乐时代的生命力,业界也正在展开探索。一些设想已经提出,剩下的就看时间和行动了。
来源:www.en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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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的观点:
提高盗版的成本和风险
高晓松,中国著名音乐制作人
盗版问题是个全球性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所以我们也不能奢求在中国让这种行为彻底绝迹。不过,中国的盗版问题的确比欧美、日韩更严重一些,这恐怕是因为我们在法律层面上对音乐的保护还很不完善。此外,音乐产业在产权的诉讼上经常处于劣势,即便赢了官司,拿到的赔偿也堪称微薄。这样就造成了违法成本极低而维权成本极高的情形,使得大家在维权的道路上往往力不从心。如果有一种更完善、更严格的法律标准去维护音乐版权,提高维权的性价比,版权方必然会提高维权的意识,乃至可以引入第三方力量协助维权。盗版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才能遏制这种势头。
如何改变版权分配规则
宋柯,中国内地规模最大的流行音乐公司太合麦田总经理
建立新型版权管理公司的概念。这样的公司拥有大资本、高市场份额,从而在版权领域里有相当的话语权。与此同时,它还应该对新型的音乐销售平台,或者推广平台,比如互联网、手机有更多的了解。只有这样,版权方才有议价能力,能对等地去和大的运营商和大的互联网公司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