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3日表示,巴黎时间12月12日,气候变化巴黎大会达成包括《巴黎协定》和相关决定的巴黎成果。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协议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自11月30日开幕至12月12日,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何建坤表示,《巴黎协定》的达成,体现了世界范围内对于采取强有力行动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威胁的空前共识,谈判中大都展现出建设性和灵活性的合作态度,协定体现了全球和全人类共同利益与各国利益诉求的平衡,尽管并不完美,但意义重大,确定了全球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机制,是在气候变化公约指导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的一个新起点和里程碑。
《巴黎协定》中提出控制全球升温不超过2度,并做出不超过1.5度的努力,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净零排放。何建坤谈到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这一成果时表示,“这将加速世界经济向低碳转型,也将使我国经济转型更加紧迫。我国要统筹布署,加大力度,在确保实现有雄心的国家自主减排目标的同时,建立和形成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适应全球低碳转型的进程并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
巴黎大会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起点。洪磊在发言中表示,《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重申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平衡反映了各方关切,是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定。何建坤在巴黎见证气候变化大会全过程后,对于中方团队在参与谈判中负责任、合作精神和建设性态度表示,“中国会前与美国和法国分别发表的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对谈判中诸如共区原则、减排力度、资金与技术、透明度与盘点等核心与焦点问题凝聚了共识,为巴黎大会成功发挥了历史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习近平主席在巴黎大会开幕式讲话中提出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的理念,即创造三个未来:‘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创造一个奉行法制,公平正义的未来’、‘创造一个合作互建,共同发展的未来’。中国积极推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成功,即是贯彻习近平主席的理念、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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