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一份名为《2011年蓝皮书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揭示了一些中国网民没有注意到的事实: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速率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
当人们开始质疑自己的网费账单时,事情又有了惊人的进展:国家发改委对中国两大电信巨头发起了反垄断调查。
破冰之旅
2011年11月,中央电视台在报道中披露,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发起反垄断调查。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李青在采访中说。
李青表示,经调查已证实两家企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属于具有支配地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抬高价格,这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若最终查证证明其价格歧视行为属实,两家企业将面临反垄断法规定的“一年度营业额的1%到10%的罚款”,总罚款数额将高达数亿至数十亿元。
报道播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整个社会引起的巨大的反响。消费者与媒体都对事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消费者从中看到了宽带市场降价的希望。虽然此次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提供商的市场而非直接涉及个人用户,但若能打破目前的垄断局面,价格浮动也指日可待。根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若此次调查能使市场上形成更加有效完善的竞争机制,上网价格在未来五年可下降27%至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100到150亿元。
但媒体和专家们目光汇集之处远非这些数字。此次调查背后的真正意义在于:这是在08年实施反垄断法以来首次针对国企发出挑战。
而且一切似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来。当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定对山东两家医药公司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这也是自《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对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针对电信的调查更是让“反垄断”成为了最热门的词汇。两个案子掷地有声,似乎为反垄断法的出击拉开了序幕。
中国人民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杨东对此次调查表示肯定,他告诉《中国与非洲》的记者:“反垄断法是确立市场经济的重要基本法,在过去的三年里对外资、民企都进行了执法工作,但是对于央企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案例。这会给人一种印象:反垄断只针对外企和民企,这对我们国家的长远发展国际形象都有影响。”
杨东认为,这一案件的出现非常及时,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对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对国家的经济增长转型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中国式的垄断困境
当人们为反垄断法的出击喝彩的同时,两个被调查企业中也有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一名电信员工在微博上写道:“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用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
该微博一经发出,立刻得到了上千次转发。
同时,中国联通沃3G的官方微博也列出了一个表说明:去年102家央企的成绩单。中国联通垫底,亏损达41.4亿元。
两家企业的委屈并不难理解,在中国众多行业里,电信业决不是唯一一个具有垄断行为的行业,两家企业也绝非在垄断地位上盈利最多的企业。实际上,在全国150多家国有大型企业中,垄断现象并不在少数。这些垄断国企多分布于电信业、金融业、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多个重要行业之中。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李长安曾在文章中指出,中国的垄断企业大多数并不是依靠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所形成的,而是依靠行政保护和政策倾斜等体制性的“保护伞”而不断膨胀起来的。国有企业是体制保护下形成垄断的主要群体。
其中引起争议最多的是知名的“两桶油”。虽然对于中石油、中石化是否构成价格垄断至今没有定论,但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其在行业内的巨头地位始终无望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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