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在资源的获取、政策倾向等方面都存在着绝对的优势,国企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令众多民营企业很难找到施展空间。同时,国企高额利润带来的企业高福利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
“反垄断有利于控制国进民退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对国家发展是不利的。拿电信开刀是偶然现象,但是对垄断行为进行执法是必然的。”杨东说。
因此,针对电信反垄断调查的消息一经公开,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人们关注的重点大多落在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否能对国内国企垄断的整体形势的改善起到重大的影响。有人认为此次的反垄断调查是改革的破冰之旅,也有人对未来表示悲观,认为此次调查并没有抓住国企垄断的核心企业,其地位难以撼动。
“电信、石油、电力这些行业的都应受到规范,甚至包括银行”,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的袁钢明教授对此态度十分坚定,但同时他也承认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虽然政企完全分开、建立完全的竞争机制很难,但仍然应该实现社会监督,舆论批评。”
势在必行
无论人们对未来看好或看坏,中国的反垄断已经上路。
“93年实施了反不当竞争法,里面有一些反垄断的相关条例,但是达不到反垄断法所能带来的巨大作用。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竞争法的核心,只有设立了反垄断法,才能说我们真正进入了市场经济”,杨东说。
全国人大立法机构从1994年开始起草《反垄断法》,经过13年,终于在2007年通过,预留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之后三年鲜有消息,直到最近才轰轰烈烈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与此同时也有人质疑,《反垄断法》2008年颁行,2011年才开罚单,过去的3年都在做什么?
据杨东介绍,在过去的三年里,反垄断法处理过300多个案子,公布的案子并不多,但一直都在进行调查和工作。不能决定轻易处罚,需要经过长期收集证据。这方面的工作一直是外松内紧的特点。
“从国情来看,反垄断的进程在我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但是我们一直在积极主动的执法”,杨东说。
而实际上,早在人们的目光汇聚之前,反垄断之风在 2011年初就已经悄然吹来。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两个反垄断文件 ——《反价格垄断规定》以及《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7月,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价格垄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反价格垄断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同样是7月,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并新增了20个人的编制,该局反垄断的工作处室也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了3个。这些似乎都暗示着某种力量在暗中聚集。
很久以来,许多人都暗自揣测,大型垄断国企可以豁免于《反垄断法》。而此次的调查似乎显示了不同的趋势。
“这不仅仅是调查,也是向国企的宣战。这次调查不仅仅是发改委,也肯定得到了国务院的支持,实际在传达一种信息:国有企业应对其行为有所自控,如果滥用行为必须受到处罚”,杨东说。
而效果似乎开始显现。12月2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止反垄断调查,并承诺从多方面进行整改,包括与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提升网速、降低资费标准和带宽价格等,计划5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宽带价格下降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