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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通过环境税征收方案
更新日期: 12 07, 201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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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表示,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认为,眼下时机选择是难题,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环境资源税收体系研究"的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介绍,此次环境税将以独立税种的形式推出,征收方案大体上就是人们所说的"费改税",即由我国现有的排污费"改进"而来,目前出于技术层面等因素考虑,在开征初期主要税目包括二氧化硫和废水。纳税主体主要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以废水为例,此次方案可能主要针对工业企业COD(化学需氧量)排放征收。

"虽然从目前来看,开征环境税的象征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意义,但从长远角度来说,环境税的'双重红利'将逐渐显现。"马中说,随着环境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及税率的提高,企业的收益和竞争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国家可以采取降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措施来降低环境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从而实现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双重目的,这也就是环境税为人所称道的"双重红利"。另外,从完善税制的角度上说,环境税也将提高整个税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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