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为此,和讯汽车连线汽车行业资深评论员张志勇先生,张志勇认为此次税收优惠取消为意料之中,这项优惠政策也到了该退出的时候。
张志勇告诉和讯汽车,此次税收政策取消有利于汽车企业长期发展,让车市回归理性的发展轨迹。此次取消虽然对小排量车的消费的影响固然存在,但是消费者对小排量车的刚性的需求还在,国家鼓励小排量的其他政策也仍然在起作用,比如车船税的调整,消费税的调整等,所以这项政策的取消对车市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张志勇同时也指出,国家应该再在政策上明确鼓励支持小排量车型的购买使用,发展小排量车型首先应该成为一个国策,然后用多种手段去体现这种国策,多种手段也当然包括将小排量车型的优惠长期化,不一定取消,但是相比其他排量车型的优惠幅度应该降低。张志勇认为,应该继续对对1.0以下的车型应该实施大幅度的减免。将目前的购置税进行调整,按排量分段征税,并使之长期化依然是有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