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京华时报】2.0升及以下乘用车税额较车船税草案一审稿大幅下调,但和现行车船税税额相差不大。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车船税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等,同时审议任免铁道部部长的议案。其中,车船税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后,调整幅度较大,1.0升以上至1.6升(含)乘用车税负由一审时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乘用车税负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此次审议过程中,部分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车船税法的立法目的。如制定车船税法是为了调节收入和财产分配,还是为了筹集地方的道路建设资金?是为了增加税收收入,还是为了抑制奢侈消费?是为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还是为了控制车辆规模,解决城市拥堵?草案的规定不清楚,建议进一步明确车船税法的立法目的,有针对性的对计税依据、税额作出规定。尊重民意是此次“大修”的最大亮点。去年10月车船税法草案开征民意后,共收到近10万条意见,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一些常委会委员也提出,一审稿中规定的车船税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曾将车船税法草案印发各地方征求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上海、浙江、山东等地认为,在当前物质指数不断攀升、中央提出大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情形下,不宜增加工薪阶层的车辆税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