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望继续扩容。《证券日报》记者日前从大型银行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央行正酝酿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方案正在其他几部委会签中,预计最快在4月发布,试点将扩大到全国范围。
“目前,仍有11个省市不在试点名单上,此次试点扩大后,将囊括这些地区。另外,除经常项目外,资本项目下也可能会放开一些。”上述人士透露。
试点将扩大至全国范围
实际上,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召开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暨有关监测分析工作会议”上,央行已部署了2011年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四项工作,第一项即为继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央行表示,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力争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
“自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以来,结算业务增长迅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企业和银行对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的认知度不断提高,扩大试点的时机已经成熟。”上述人士表示。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近日发布公告,允许8家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配套举措,更多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显示,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逾5000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2%,较2009年增长了约48倍。
报告认为,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的扩大,顺应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有力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密切和巩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贸联系。数据显示,去年境内代理银行共办理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逾300亿元,较上年增长了约18倍。截至2010年末,境外企业在试点地区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逾1800个,账户余额近5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