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并准备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
4月20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报告。贾治邦表示,改革平稳顺利、成效逐步显现。截至2010年底,已有20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全国共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占总面积的88.6%,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
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释放巨大潜能
林改大大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蕴藏在农民中的积极性和巨大潜能得到有效释放。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舍得投入,精心经营,效益显著增长。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03年的84元/亩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亩。
林改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造林规模连创历史新高,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0%以上。重庆市2009年造林798万亩,超过前10年的总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截至2010年底,中央累计安排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4.27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森林16.19亿亩,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2.49亿亩。
城里下岗,山上创业,农民有了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林改搞活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种苗培育、经济林果、竹藤花卉等产业不断壮大,森林旅游、木本粮油以及林下种菌、种菇、种药、种菜等种植业,和林下养鸡、养猪、养兔、养蛙等养殖业迅速兴起。
全国林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1.07万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09万亿元,五年翻了一番。浙江省安吉县以全国2%的竹林资源占有了全国20%的竹产品市场,2009年产值超过120亿元,竹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第一支柱。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林改为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创造了条件,呈现了“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局面。
林改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确权到户,让农民有了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我国27.37亿亩集体林地有森林蓄积45.74亿立方米,经济价值达数十万亿元,分山到户后,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资产近10万元。据统计,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人均年林业收入占年收入的比重达到14.6%,重点林区县超过60%。 |